这篇发表于1996年的论文《日本市场经济的封闭性和不完全竞争》由刘昌黎撰写,是一篇具有较高学术价值和现实意义的文章。以下是对该文的综合评价:
每个部分都配有详实的数据和典型案例(如丰田汽车、第一劝业银行等),增强了论证的说服力。结构清晰,逻辑严密,从现象描述到成因分析,再到影响评价,层层递进。
作者没有简单地将日本市场经济归类为“自由市场经济”,而是深入挖掘其“封闭性”和“不完全竞争”的结构性特征,揭示了日本经济体制的独特性。
文中引用了大量90年代初期的持股比例、交易模式、雇佣制度等数据,具有较高的实证价值。
文章将日本的经济体制置于其历史、文化和社会惯例的背景下分析,避免了机械套用西方经济学理论,体现了制度经济学的分析思路。
作者既指出封闭性和不完全竞争对日本经济快速地增长的推动作用,也指出其在国际化背景下的不适应性,体现了辩证的思考。
文章结尾精确指出,市场经济模式应因国而异,强调“符合本国国情”的重要性,这对当时正在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道路的中国具备极其重大的启示意义。
文章写于1996年,距今已近30年,日本经济结构、金融制度、雇佣体系等均已发生显著变化(如终身雇佣制的进一步瓦解、公司治理改革、外资进入增加等),部分结论可能已不适用。
虽然指出了改革趋势(如金融自由化、终身雇佣制崩溃),但对这些变化的动力和阻力的分析还可进一步深化。
虽然偶尔提及美欧对比,但若能更系统地进行国际制度比较,文章的解释力和普适性会更强。
这是一篇具有深度和洞察力的学术论文,不仅准确刻画了日本市场经济的结构性特征,还对其成因、功能与演变趋势做了有力分析。尽管受时代所限,某些判断已需更新,但其分析框架和核心观点至今仍具有参考价值,尤其对研究东亚经济模式、比较制度分析、企业治理等领域学者仍有启发。
这篇1996年的论文对日本市场经济特征的剖析非常深刻。近30年过去了,日本的经济体制确实发生了显著变化,虽其根基未完全颠覆,但改革与转型已成为主旋律。下面结合最新的信息,梳理这样一些方面的当代图景。
法人相互持股普遍,形成稳定、封闭的企业联盟,是“主银行制度”和系列内交易的基础[citation:0]。
大幅减持:东京证券交易所推动治理改革,企业为提高资本效率、投资新技术(如电动化)、回应股东压力,积极减持交叉持股10。案例:丰田2024财年减持交叉持股规模同比增50%10;日本制铁与神户制钢所解除交叉持股14。
大企业普遍实行终身雇佣制和年功序列制,形成内部劳动市场,员工流动性低,企业内工龄决定薪资[citation:0]。
显著动摇:因经济长期停滞、人口老龄化、产业体系调整,企业为减少相关成本、增加灵活性,减少终身雇佣,扩大非正式雇佣(派遣、合同工)25。改革:引入绩效工资(职能工资),削弱年功序列制[citation:0]。
政府严格规制(“护送船队方式”),间接金融为主,利率管制,银行业与企业关系稳定(主银行制度),长期资金市场封闭[citation:0]。
自由化与开放:利率自由化、业务自由化(金融自由化)[citation:0]。外资作用增强:外国投资者成为日本股市上涨的重要推动力,本土投资者(散户)反而表现谨慎369。
以大企业为核心,与系列内中小企业进行长期、稳定的垂直交易,内部采购比例高,技术上的支持密切,但具有排他性[citation:0]。
效率与开放权衡:虽仍重视长期关系,但在成本和效率压力下,开始引入更多外部竞争[citation:0]。外部压力:来自国外(如过去日美贸易摩擦)要求开放市场的压力,也促进了系列体系的松动[citation:0]。
大藏省(现财务省)等政府机构通过规制和行政指导深度干预经济,保护国内产业和金融机构[citation:0]。
逐步放松规制:政府直接干预减少,更多依靠市场机制,但仍会在危机时介入(如泡沫经济后对金融市场的部分重新规制)[citation:0]。焦点转变:政策更多关注应对老龄化(如提高退休年龄、促进高龄就业)等社会挑战8。
经济的封闭性和不完全竞争性在国内市场保护了日本企业,但其与国际惯例的差异也导致了贸易摩擦[citation:0]。
缓慢开放与融合:企业国际化程度加深,被迫逐步调整传统做法(如交叉持股、系列内交易)以适应全球长期资金市场和竞争规则[citation:0]10。外资影响增大:外国投入资金的人在日本长期资金市场的影响力明显提升369。
1.变与不变的辩证法:日本并未完全抛弃其所有传统制度。例如,主银行制度的影响依然存在[citation:0],系列内交易的长期导向和重视内部培养的理念在许多企业仍有保留。变化是渐进的,而非革命性的。
2.内因与外因的驱动:国内经济的长期低迷、人口结构的变化是企业改革的内生动力25。同时,全球长期资金市场压力(如东京证券交易所的改革要求10)、外国投资者的影响369以及过去的国际贸易摩擦都是重要的外部推手。
3.效率与稳定的权衡:传统的“日本模式”强调稳定和长期关系,但在某些特定的程度上牺牲了市场配置效率和灵活性。当前的改革更多地是向效率和股东回报倾斜,但这也会带来就业稳定性下降等新的社会问题。
4.对中国的启示依然重要:这篇论文的结论在今天看来仍富有启发性:不存在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市场经济模式,重点是找到符合本国国情、文化和发展阶段的道路。日本的经验和教训,包括其怎么样应对传统模式带来的路径依赖和转型阵痛,对于探索自身发展道路的国家而言,都是非常宝贵的参考。
战后以来,日本在重建市场经济的过程中,一直奉行“三大原则”和“两大自由”。所谓三大原则,是指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原则、契约自由的原则和自我负责的原则;所谓两大自由,是指生产者自由和消费的人自由。以此为前提,日本基本上形成了以私有制为基础,以自由竞争为根本原则的市场经济体制,这乃是没有异议的。尽管如此,但由于日本特殊的历史传统、文化习俗、社会环境和经营惯例,因此与美欧各国相比,日本市场经济却有明显的封闭性、不完全竞争性的特点。日本市场经济的封闭性和不完全竞争性,集中体现于企业相互持股、系列内交易、企业内部劳动市场和政府规制下的金融长期资金市场等方面。对此,本文拟做一初步探讨。
战后初期,日本企业的股票曾经有70%以上集中在个人手里。然而,到1990年,个人持股比例已经下降到23.1%,而金融机构持股和事业法人持股则比例分别提高到了45.2%和25.3%,二者合计共占70.4%。这样一来,日本企业的所有制就从以个人所有为主,转向了以法人所有为主。
在日本企业的法人所有制中,不仅法人持股比例高,而且法人还相互持股。所以,日本股份公司的大股东大都是金融机构和事业法人。以日本最大的汽车厂商丰田汽车为例,其1993年的八大股东持股比例是东海银行4.95%、樱花银行4.95%、三和银行4.95%、丰田自动织机4.95%、日本生命保险3.73%、日本长期信用银行3.10%、三井信托银行2.24%、三井生命保险2.23%。再以日本最大的城市银行第一劝业银行为例,其1993年的十大股东和持股比例是朝日生命保险4.46%、日本生命保险3.77%、日本长期信用银行2.56%、第一生命保险2.37%、明治生命保险1.83%、日本债券信用银行1.37%、富国生命保险1.36%、川崎制铁1.25%、日清纺织1.20%、日本通运1.03%。相比之下,个人股东虽然人数众多,如日本最大的电气机械厂商日立制作所,其个人股东虽然有33万多人,但由于个人持股数少、持股分散,其中从业人员持股会的持股比例也只为2.8%,因此能成为企业大股东的人数甚少。即使在一些家族色彩浓厚的大企业中,在前20位大股东中,个人股东也是寥寥无几。
金融机构和事业法人对企业持股并成为大股东的目的,并不仅仅是为了获得股息收入和股票买卖收益,还在于监督和控制企业经营,与企业保持密切的、经常的联系。所以,金融机构和事业法人不仅是企业最大的股东,而且还是企业稳定的股东。金融机构和事业法人成为企业稳定股东的重要标志,就是其一旦大量持有企业的股票,就很少像个人或机构投资的人那样频繁买卖手中的股票。据统计。1971-1981年度,生命保险公司、银行和事业法人卖出的股票只分别占其手中股票的1.9%、6.0%和12.2%,都大大低于个人的54.8%和投资信托的118.1%。在泡沫经济发展的1986-1989年,生命保险公司、银行和事业法人出卖手中股票的比例虽然分别提高到了3.1%、49%和31.8%,但仍明显低于个人的75.4%和投资信托的134.8%。
法人相互持股、金融机构和事业法人成为企业大股东、稳定股东的结果,使日本企业以资本关系为纽带,在横向间形成了一种松散的联合。这种松散的横向联合,使相互持股的企业在共同利益的基础上形成了一种稳定的、密切的关系。其中,银行在成为企业的大股东以后,由于经常地、稳定地向公司可以提供贷款,企业在需要资金时,也主要是依靠大股东银行的贷款,从而形成了主银行制度。在主银行制度下,无论是银行选择贷款对象,还是企业选择借款银行,都往往不按市场的原则办事,而是按企业间关系的原则办事。尤其是银行,大都向企业派遣董事,监督或干预企业经营,即使持股企业一时陷入经营困境,也能够从长远利益出发,通过增加贷款或延长还款期限,帮企业渡过难关。相互持股的企业,在对方经营困难时也往往通过提供企业间信用、接纳部分从业人员等方式,相互扶持。这乃是日本企业特别是大企业能够顺利发展、很少因一时困境而破产、倒闭或被他人收买合并的重要原因。
相互持股企业在共同利益的基础上,注重相互关系,其间交易不完全按市场原则行事,而是按企业间关系原则行事,从而使松散的联合具有了排他性或封闭性的特点。对于非相互持股的企业特别是外国企业来说,要打入其间是很困难的。
日本企业间交易的一个主要特征,就是总公司与其系列承包企业之间以零部件的采购和供应为中心,形成了一种长期的、稳定的交易关系,这是所谓的企业内交易或系列内交易。以丰田汽车为例,其零部件多年来一直由400多家系列企业承包生产,其间的交易关系基本稳定,不发生多大的变化。相比之下,美国通用汽车公司的零部件来自12 000多家企业,其间交易关系不稳定,经常变化。
与相互持股关系所形成的企业间关系是一种横向的松散联合相比,系列内交易乃是一种在总公司和子公司之间形成的一种垂直的企业间关系,是在大规模生产和专业化分工发达的基础上,组装厂商和零部件企业经过多年合作所形成的相互协调、相互信赖的交易关系。这种交易关系,通过总公司向系列承包企业的参股、控股、派遣董事、提供情报、技术指导、共同开发等,不断地得到了巩固和发展。据统计,日本汽车、电气机器等组装厂商对零部件企业参股、控股的比例高达95%,派遣董事的比例高达87.5%,都大大高于美国大企业的15.6%和6.3%。其次,在技术指导和研究开发方面,组装厂商不仅对零部件公司进行详尽的指导和帮助,而且还积极支持零部件公司进行新产品研究开发,对于其研究开发成果也及时地给与肯定和支持。以汽车零部件采购为例,在标准零部件、按认可图纸生产的零部件和按提供图纸生产的零部件中,日本大企业是以采购按认可图纸生产的零部件为主,采购比例为62%;相比之下,美国大企业则是以采购按提供图纸生产的零部件为主,采购比例为82.5%。这在某种程度上预示着日本汽车厂商积极支持和肯定零部件企业的研究开发成果。
在系列内交易的过程中,总公司和系列承包企业之间建立了相互协调、相互信赖的关系,并在此基础上进行了卓有成效的准时供货和库存管理。因此,既保证了零部件稳定、及时的供应,又保证了零部件质量,降低了零部件的生产所带来的成本和库存成本。这样,不仅使专业化分工得到了长足发展,而且使大规模生产的优势得以充分的发挥。这是日本企业在国际竞争中所向披靡、立于不败之地的重要原因之一。
对于相关企业来说,系列内交易虽说是一种有效的系统,但对于系列外企业特别是外国企业来说,却显然是一种封闭性、不完全竞争性的交易。根据市场经济的原则,只有市场上存在着不特定多数的买方和卖方,价格才能成为信号,从而价格机制才能充分发挥最佳、最有效的配置经营资源的杠杆作用。所以,尽管总公司对系列承包企业也采取了某些鼓励竞争的措施,例如总公司为提高零部件质量、减少相关成本、确保交货期,一般都采取从几个承包企业采购同一零部件的做法,并区分优劣,实行差别待遇。与在市场上公开、自由地采购零部件相比,日本零部件企业之间的竞争不像欧美各国那样激烈,系列外企业也很难参与竞争。另外,由于大企业在系列内交易中居于主导和支配地位,与中小企业之间的交易不是建立在供需双方自由竞争基础上的水平交易,而是建立在大企业利益优先或买方垄断基础上的垂直交易,因此,就处处都体现了大企业对中小企业的控制和剥削。尤其是在大企业陷入经营困境时,就不可避免地用减少采购、压低价格、延期付款等手段,把经营危机转嫁给中小企业。这也是日本大中小企业之间之所以存在非常明显工资差距的根本原因。
日本雇佣制度、工资制度的显著特点,就是以大企业为中心,形成了终身雇佣制和年功序列工资制。终身雇佣和年功工资虽没法律条文的明文规定,也并非适用于所有企业和所有劳动者,但作为一种经营惯例,却是日本企业特别是大企业最主要的雇佣方式和工资制度。
在终身雇佣制和年功序列工资制下,劳动力流动和工资决定都是在企业内进行的,进而形成了企业内部的劳动市场。与美欧各国以工资为杠杆,在社会范围内调解劳动力分配与流动的社会性劳动市场相比,日本企业内部的劳动市场显然是一个封闭的、不完全竞争的市场。
首先,从雇佣制度方面看,在终身雇佣制下,劳动者一旦进入某一企业就职就很难中途退职,企业一般也不轻易地解聘员工,而是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定期地在企业内调换员工的工作岗位,或者是派遣到关联企业中去。所以,劳动者一旦在企业就职,就脱离了社会劳动市场的竞争,只能在企业内劳动市场进行竞争。与此同时,因大企业员工中途退职者很少,中小企业员工离职后又很难进入大企业,所以,大企业内部劳动市场的封闭性、不完全竞争性更明显。作为大企业内部劳动市场的雇佣调整,在景气繁荣时主要是采取延长加班时间、增加临时雇佣和钟点工雇佣等方式;而在景气萧条时,则主要采取减少加班时间,减少临时雇佣和钟点工雇佣等方式。所以,与美欧各国企业相比,日本企业雇佣调整的力度很小,调整的速度也很慢。
其次,从工资制度方面看,由于实行年功序列工资制,因此员工工资就不是按劳动力价值和供求关系在社会性劳动市场形成的,而是在企业内劳动市场按连续工龄来决定的,员工的工龄越长,工资就越高。结果,员工工资不仅受年龄的影响,而且还因性别、学历、职务以及企业规模、所在地区、所属行业等因素的影响,产生了显著的差距。这种显著的工资差距,不仅是劳动力流动不足或社会竞争不足的产物,而且还起到了巩固企业内劳动市场、进一步限制劳动力流动和社会竞争的作用。日本企业内劳动市场之所以形成并长期延续下来,乃是由于终身雇佣和年功工资的下述作用所决定的:第一,有助于雇佣稳定,增强员工对企业的凝聚力和归属意识,在企业中形成了“命运共同体”;第二,有助于企业长期实行低工资,降低工资成本,减少招聘费和培训费;第三,有助于企业实施长期的人才培训计划,提升员工素质,既有利于企业的技术革新和技术进步,又可提升企业的经营水平和管理水平。正因为如此,所以终身雇佣、年功工资和企业内工会,就被称为日本企业的“三种神器”,是日本企业经营成功的三宝。
日本金融制度是在1927年金融危机后重新构筑起来的,一直处于政府的严格管控之下,把维持信用秩序稳定作为了首要目标。以此为基础,战后重新形成并延续到70年代的日本金融体制,就以信用的数量控制与政策性分配、利率统制、金融机构分工化、专业化、长短期金融分离、金融、证券业务分离、间接金融发达等为主要特征。与此同时,大藏省还推行了所谓“护送舰队方式”的金融保护行政,并通过业务分工和支店设置审批等方式,保护弱小金融机构,避免大中小金融机构间的无序竞争。在这种金融体制和金融行政下,日本银行长期实行低利率、窗口指导和银行超贷的金融政策,各金融机构则专心致力于本行业务,避免相互间的激烈竞争,向重点产业和主要部门提供了大量的低利资金,保证了日本经济的复兴和高速增长。
从企业与金融资本市场的关系看,尽管日本企业的自有资本比率低,对外部资金依赖度高,在外部资金筹措中又高度依赖银行,但在非竞争性的金融资本市场中,却通过主银行制度,稳定地从其大股东的银行那里获得了大量的低利贷款。由此可见,在日本的银企关系中,基本上是以特定的交易对象为主,保持了长期而稳定的交易关系。这与美欧各国那种以不特定多数的交易对象在金融资本市场展开竞争的银企关系是大不一样的。
另外,在日本的直接金融中,特别是在企业间相互提供的企业信用中,也因相互持股和系列内交易等原因,而形成了以特定交易对象为主、保持长期稳定信用关系的局面。这与美国企业间信用以不特定多数的交易对象为主进行交易、没有长期稳定交易关系的做法,也是截然不同的。
日本市场经济的封闭性、不完全竞争性,对日本企业经营乃至经济高速增长都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从这个意义上说,封闭性、不完全竞争性既是日本经济的重要特点,又是日本市场经济体制有效发挥作用的主要原因。换言之,尽管封闭性、不完全竞争性有其落后的一面,但却符合日本的国情和企业的实际需要,在微观方面具有自由竞争所起不到的积极作用。这与国家干预从宏观方面克服市场经济的失败、弥补市场经济的缺陷和不足,有异曲同工之妙。
然而,随着日本经济的发展,特别是80年代日本成为世界超级经济大国以后,在日本经济国际化、企业国际化迅速发展的情况下,带有封闭性、不完全竞争性特点的日本式市场经济体制,已不适应新形势发展的要求了。因此,从封闭型市场经济向开放型市场经济转变,全面引进和形成竞争性的市场竞争,增强经济活力,提升公司国际竞争力,就成了日本经济改革的基本方向。其中,最明显的趋势,就是金融自由化发展和终身雇佣制崩溃。
所谓金融自由化,就是放松或废除政府对金融的严格管控,实现利率自由化和金融业务自由化。在美国的压力下以及日本国内对金融自由化的客观要求,自大藏省1984年发表金融自由化宣言以来,日本政府就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到1993年基本实现了以市场利率为基础的利率自由化,银行业务也随着新金融制度的形成而实现了多样化、自由化。目前,由于银行和证券公司的业务界限已经打破,证券长期资金市场迅速发展,金融方式开始从间接金融向直接金融转变,银行和证券公司之间出现了前所未有的激烈竞争局面。与此同时,日本金融市场也在1980年前就打破金融锁国、实行资本自由化的基础上,进一步实现了对外开放和自由化。
所谓终身雇佣制崩溃,乃是在第一次石油危机后日本经济从高速增长转为中速增长以来,再加上产业结构调整和人口高龄化的发展,日本企业面临了一次又一次的艰难困境,已不得不通过雇佣调整来实施“经营合理化”战略了。这种倾向在产业发展周期处于衰退阶段的产业和经营陷入困境的企业中更为明显。与此同时,为克服年功工资重视资历的弊端,防止在高龄化趋势下抬高工资成本,日本企业还普遍引进了职能工资等新的义的工资制度。这样一来,劳动力的社会性流动日渐扩大,以大企业为中心的企业内劳动市场就开始动摇了。
然而,封闭性、不完全竞争性已经深深扎根于日本经济社会的土壤之中,要彻底改变并非容易。即使在实现了自由化的金融长期资金市场,也仍然因主银行制度继续存在,而使特定银行与企业间长期稳定的交易关系得以延续下来。另外,由于泡沫经济的影响,一些人也对金融自由化速度太快提出了质疑,日本政府也重新加强了对金融市场的部分规制。终身雇佣制也一样,因年功工资还继续存在,企业内部劳动市场依然如旧,其崩溃并非是一朝一夕的事情。
在日本市场经济的封闭性和不完全竞争性中,最难改变的莫过于企业相互持股和系列内交易了。众所周知,80年代中期以来,因日美贸易摩擦日趋加剧,所以在日美贸易谈判中,美国除迫使日元大幅度升值外,还指责日本国内存在着看不见的贸易障碍,强烈要求日本开放市场,改变不适合国际惯例的企业制度和商业习俗,其中就包括了相互持股和系列内交易。与此同时,日本也有的人觉得,企业相互持股和系列内交易缺乏经济合理性,应该进行改革;有人甚至认为企业相互持股是导致泡沫经济的原因之一。因此,在美国的压力下,日本一些的人表示要逐步实现经济国际化和企业国际化,向国际惯例靠拢是迫不得已或必然的趋势。尽管如此,但要彻底改革起来却谈何容易!迄今为止,日本对美国的让步,充其量只是开放了一部分零部件市场、许诺提高日本汽车厂商采购美国零部件的比率而已。由此可见,日本市场经济从封闭型、不完全竞争性向开放性、竞争性转变的道路将是漫长而曲折的。在这一过程中,日本是不会轻易放弃昔日赖以成功的法宝的。
日本市场经济封闭型、不完全竞争性的作用及其改革的过程,说明市场经济虽应遵循自由竞争的共同原则,但市场经济并非是而且也不应该是千篇一律的模式。各国有不同的国情,市场经济应该有自己的模式或独自的特点。不论什么模式,只要符合本国的社会习俗和风土人情,有助于发挥本国企业的长处,提高本国的经济活力,就应该肯定其存在的客观合理性。这对于中国建立有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很有参考和借鉴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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